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是根据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994]142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为产权交易提供合法场所和服务”的要求,于1995年7月经批准成立的正处级事业法人,现为省国资委直属机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是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65家指定产权交易机构之一;福建省唯一具有央企资产交易资质的机构;省国资委指定的承办省级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机构;省财政厅指定并报财政部备案的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机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指定的承办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业务的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承办司法拍卖业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中管国管局在闽单位资产处置的承办单位。“中心”还设立联合国南南技术交易所福建工作站,为全球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
各类产(股)权、实物资产、增资扩股、承包租赁权、知识产权的挂牌交易及鉴证;方案策划咨询、项目推介、投融资对接、信息发布、撮合竞价;大宗物资阳光采购等服务。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文化产权交易业务范围主要是为新闻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文化艺术产品及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软件、动漫网游产品等各类文化产权及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技术的交易提供集中场所、组织实施、履行交易登记、鉴证、结算等。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1998成立,依法从事产权和非上市股权交易及鉴证的法定机构,本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依托人才优势、信息网络实践经验,竭诚为客户提代规范、便捷、优质的专业服务。
一、产(股)权交易服务1、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的收购转让2、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收购转让3、企业不良资产的重组、置换、处置4、企业闲置资产的调剂、变现5、道路、桥梁、码头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6、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转让7、非上市公司制企业股权登记、托管二、产(股)权交易鉴证服务三、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四、依法批准的其他产权交易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底,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民生、提升政府效能、建设美丽莆田的重要形象窗口。200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一办三中心”(市招投标办、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模式;2009年,市委、市政府整合中心机构设立“市发展服务中心”;2013年底,按照全省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其管理机构相应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中心管委会加挂“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身为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1998年,是经福建省体改委、福建省国资委、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事业单位,是一个综合性、规范化、多功能、开放性的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于2010年4月8日重新注册为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南平市政府指定的唯一一家从事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机构,为各类产权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中心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产权交易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为企业投融资提供通道,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交易平台。
中心职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股权)的转让;企业存量资产的折股转让;实物资产的转让调剂;企业经营权的转让;企业无形资产的转让;企业的产(股)权托管;协助客户策划企业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拍卖、破产等事宜;同时开展信息咨询、企业策划,为国有资产、产权流动和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依法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投资引导、并购策划、项目融资、交易鉴证等服务活动;依法审查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交易条件,以及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对符合交易条件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组织产(股)权交易,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组织产权交易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履行南平市政府、市国资委及其有关部门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