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向社会公开招租其所属的部分房屋,共计7个区块,位于雪峰西路968号科创园;本次房屋具体的房屋名称、租赁用途、面积、租赁期限、租赁时间等情况详见《区块清单》。其中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1、本次公开招租高新投资1区块房屋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高新投资2-7区块房屋竞租人须为义乌科创园入园企业、入园创业就业人员;入园企业竞得的,须安排本企业员工入住。竞租人须先向出租方提交资格审核,凭出租方出具的竞租资格认证函,方可参加报名竞租(报名人需和资格认证函名称一致)。
竞租人须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意向竞租人,不得参加本期所有标的的竞租(请意向竞租人自行登录“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或微信关注“信用义乌”查询)。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1)注册:登录e交易网()进行会员注册(身份选择“竞买人”),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竞租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e交易网页中点击“产权交易”-选择待报名的项目-点击“标的列表”查看标的-点击“报名交保证金”-选择“相关资质证书”或者“其他” 自然人报名须上传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法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以及上传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竞租资格认证函及相关资料,最后提交审核。
(3)保证金交纳:详见《区块清单》,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允许代缴,代缴保证金无效),转款时须注明具体标的号,例如:“Y38高新投资1”。保证金、成交款项交款专用账号(此账号专人专用):
意向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申请、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租人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必须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供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
3、本期项目所交竞租保证金不可共享通用,即报名人交纳某标的竞租保证金后,仅可参加该标的竞价,不能参加标的竞价;如须对多个标的进行报价,须交纳相应标的竞租保证金。
4、竞得人竞租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e交易绑定银行账号)。
2、延时竞价:2021年6月30日上午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竞租人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竞租人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1、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7月2日16时前)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第一年成交租金*3%的交易服务费等。成交款交款账户同竞租保证金交款账号(即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
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本次招租高新投资区块房屋的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按照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收取。
1、关于优先承租权人说明:本期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公告标的物的原承租人未到交易所主张其优先承租权并未参与报名的,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本项目公告前三日为公示通知期。
1、本期项目的所有竞得人,经查实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2、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房屋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房屋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房屋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7、承租户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房屋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房屋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8、若清单有多个区块,交易所有权在竞价前调整竞价清单的顺序(即对公告清单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请各竞价人务必在出价前核对标的名称,以免出错。
9、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0、若由于竞租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1、交易所提醒竞租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行为,均视为竞租人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2、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13、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1、竞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租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3)竞租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租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款项不计息退还;
3、除违约责任条款确定的具体情形外,竞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竞得人应确保自身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监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对承租方资格的要求,否则竞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4、若违约人所交的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出租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延时竞价,由此对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1、竞租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授权委托书》等为本文件附件,竞租人可到交易所查阅、复印,也可自行在交易所网站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