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有关安排,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11日、 11月 12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
近期,各地将陆续启动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报考人员可关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通知,及时获取报名相关信息。目前,云南、海南、、广西、河北、江苏、四川等考区已发布报名通知,其中部分地区相关报名工作最早于7月25日开始。
初级、中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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