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广州、深圳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在广州召开,我市设视频分会场。会议宣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广州、深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批复,并为广州市、深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授牌。副市长张礼卫出席会议并发言。
据悉,2022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并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贸促会等部门、单位启动首批示范区遴选工作,明确将从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资源供给等方面对示范区予以优先支持,并在行政和司法保护创新性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经报国务院,2023年4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确定广东省深圳市为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之一。张礼卫表示,深圳知识产权优势突出、成效显著,我市将凝心聚力、重点攻坚,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全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示范高地,努力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昨天,记者从广东省广州、深圳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了解到,深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具有良好基础。我市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两项考核蝉联全国第一。
深圳已建立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全国首部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和“区块链+版权”试点。创新建立香港陪审员制度、集中快审机制。出台全国首个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建立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等综合改革试点经验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
深圳完善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的综合管理体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率先推行专利、商标、版权等一体化行政管理,首批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分级分类信用监管等工作。“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作为深圳经济特区47条创新举措之一向全国推广。
在打造智慧高效、协同联动的监管执法体系方面,建设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10个区级分窗口和135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累计为近12万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大力推进司法机关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审理周期缩短至最快11天。制定出台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指导文件,累计作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判决32件。
深圳构建全门类、全链条的服务体系,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受理窗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重大平台落户深圳。建成专利、商标、版权等“全门类”服务大厅,在全国首批试点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港澳申请人在内地申请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等业务,平均授权周期降至59天。
深圳建立健全专业化、多元化的海外维权援助体系,首批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849件(组)高价值专利通过快速预审并布局海外。成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为涉案企业提供“一对一”应对指导,为企业节省诉讼费用超4000万美元。
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下,深圳市创新主体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外观设计金奖数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2.3万家,市场主体总量和创业密度居全国城市前列,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