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给大家带来2022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选出的十大典型案例之二:某通信公司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本案提出了招投标案件中不必界定商品市场和地域市场,并超越商品与地域因素界定了招投标案件中的独特相关市场,即“招投标事件”;打破了需求替代分析与供给替代分析之间的界限及适用次序,创设了以“中标”结果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的全新方法;明确了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的核心判断要件,即限定交易违法的前提是行为人必须具有限定交易的能力,拒绝交易违法的核心标准是拒绝行为直接导致了竞争损害且被拒绝方没有替代性选择。本案判决在相关市场界定、支配地位认定和垄断行为识别上都进行了大胆尝试和创新,提出了较多的全新主张,就一些之前未曾遇到的问题,给出了独特的解决方案。
自《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知识产权领域遇到了越来越多跟本案类似的案件,一方面反映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问题比较多、比较复杂,另一方面也能反映出近年来推行的合规改革让企业的合规意识有了很大提升,懂得利用合规法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对检察机关来说,未来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案件。一方面要加快企业合规相关立法,丰富和完善企业合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也要结合这些法律法规进行一些尝试和创新,进一步补全相关的漏洞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加快构建大合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