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狭义的知识产权分为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企业名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产业质量标记权等。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公约如《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WTO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采用的是广义范畴的知识产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