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也就是现今大家经常提到的“IP”,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知识产权的类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著作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利的侵权行为。
著作财产权主要是指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是TradeMark的缩写,即为商标。“®”是Register的缩写,即为注册商标。“©”标识的是版权,又称著作权。
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的“山寨”、“盗版”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但因行为方式的不同,侵犯程度也有区别。比如“傍名牌”的“山寨鞋”、“冒牌包”等可能涉及对商标权的侵犯,电视剧剧本套用、抄袭文学作品、未购买版权的KTV歌库、盗版图书、盗版光盘等的印制、制售等可能涉及对著作权的侵犯。
当然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七节,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以及涉嫌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按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定罪处罚的案件。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享有许多“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如提供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的权利、提供与本案相关犯罪线索的权利、知悉诉讼进程、强制羁押措施变更情况等权利;同时也需承担作证时或询问案件情况时,应当提供被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身份证明、协助司法机关辨认本案涉嫌侵权产品等义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