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了世界知识产权日,并决定每年的4月26日为纪念日。这一行动的目的在于促进全球范围内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为知识创新创造鼓励的法律环境。主旨为“促进创新创造”的“2023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女性与知识产权”为其中的主题。
1、知识产权是指创作出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仅在一定时间段内有效。其英文名为IntellectualProperty。
2、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的标志、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等各种智力创造都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可以被个人或组织所拥有。主要的分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是一个广为流传的词语,指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于1967年所提出的概念。近年来,这个术语变得越来越常见。简称IP。
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在1995年1月1日成立时制定的条款,其适用范围包括:
1、版权和邻接权是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中的两个重要观念。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科学技术成果等享有的法律权利。邻接权指的是与版权紧密相关的权利,例如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者等。这些权利通常可以通过法律或协议等方式得到保护。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版权和邻接权变得越来越重要,需要更加严格的有效保护来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在现代社会得到维护。
知识产权是指可转让或可以授权使用的思想、创作、发明、商标等各种知识资产的法律保护。其中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商业机密等。
综上所述,笔者在此总结,知识产权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我们普遍认知的发明、美术、科技等创作外,还包括商标、版权等方面。由于知识产权牵涉到的领域非常广,有时难免疏忽,触犯某项专利权或版权等。在进行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活动之前,一定要先进行充分的咨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