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表面上可被理解为“对知识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以排他性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方式,创造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财产权形式。
1982年我国通过《商标法》,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开始构建。我国首部《专利法》于1984年通过。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一次把知识产权列为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对定了公民、法人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1991年《著作权法》实施。伴随着《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历次修订,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第一类是著作权,也称版权、文学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第二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产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具有非物质性的作品、创造发明和商誉等,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其次,转让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转让了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最后,侵犯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侵犯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
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有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商标的注册也有法定的时间效力。
现在,世界上有18亿10到24岁之间的年轻人,他们中近90%生活在发展中国家。未来几年,年轻人(35 岁以下)的比例将会增加。
千禧一代的年轻人是数字的原住民,他们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的世界中长大,较以往任何一代年轻人,更有机会接触到科技、文学、艺术等领域。
年轻人早已习惯的互联网快速更新模式,让他们的思维也具备了更大的延伸空间,也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具备更强的创新能力和包容能力。无论在哪个国家,年轻人都是创新领域的推动者。
知识产权为年轻人将想法变成现实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最大程度地帮助年轻人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并以此创造收入、创造就业岗位。
于2021年9月2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提到从法律体系、管理体制、政策体系、知识产权归责体系四方面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将进一步为年轻人从事科研研究、开展文艺创作、创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