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中,发明者、创造者等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其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及相关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联合举办。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期间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