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特殊时段或敏感时期疫情防控咨询电话扎堆占线,经研究,将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防疫热线电话予以公布、适当分流引导,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答、热点问题协调办理,现公布如下。
1.各县(市、区)指挥部要比照市级层面扩充、公布相关疫情防控服务热线电话,畅通群众信息沟通渠道。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线.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实行首问责任制,落实属地与行业责任,不可推诿扯皮,确保群众来电反映事项及时回应、有效解答。
3.对外公布的服务热线电话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提前做好有关提示工作、及时公布变更后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