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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新普法 助残前行

更新时间:2023-10-26 09:24点击次数:
 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期间,深圳残联系统在各类活动中设置免费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册发放服务台。深圳市残联供图  “得知我有残疾后,很多工作都不交给我做了,算不算遭遇了隐形就业歧视”“我孩子生活无法自理,等我年老出现失能失智,有什么办法可以为孩子选定未来监护人”……  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期间,深圳相继举行“‘我们都一样’残健共融公益嘉年华”“2023年深圳市‘就业助残’招聘会”等活动,每场活动都有

  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期间,深圳残联系统在各类活动中设置免费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册发放服务台。深圳市残联供图

  “得知我有残疾后,很多工作都不交给我做了,算不算遭遇了隐形就业歧视”“我孩子生活无法自理,等我年老出现失能失智,有什么办法可以为孩子选定未来监护人”……

  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期间,深圳相继举行“‘我们都一样’残健共融公益嘉年华”“2023年深圳市‘就业助残’招聘会”等活动,每场活动都有个引人注目的设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派发普法宣传册的服务台。

  “每个人都会遇到不少法律问题,残疾人遇到的会更多。但深圳的残疾益保障意识较强,这与普法效果不无关系。”服务台负责答疑的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圣心说。其所在律所每周固定为残疾人开展线下法律咨询服务。

  事实上,这些都是深圳普法助残的小切面。自“八五”普法以来,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下称“深圳市残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要求,从顶层设计健全制度,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为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根据《深圳市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3—2025年)》,到2025年,深圳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将显著提高,社会治理创新理念全面融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事业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贯彻,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残疾人工作者依法维护残疾益的能力普遍提高,各级残联依法履职进一步制度化,尊重、关心、理解、保护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见实效,深圳从顶层设计上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机制,成立市残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办公室,由党组、理事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普法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每年普法专项经费不低于50万元。

  在深圳残联系统内,一方面,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各级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包括制定《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法律咨询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等。

  另一方面,大力组建残疾人普法队伍和拓展残疾人普法宣传阵地。数据显示,深圳已有覆盖全市10个区、74个街道、676个社区,以及506个社区残协、11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75家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10所特殊教育学校、75家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31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等共1570个残疾人普法宣传阵地。

  普法队伍方面,除遴选一批觉悟高、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宣传、具有较好法律基础的专业律师组建普法宣讲团外,还建立“市区街道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的“3+1+1”普法宣传联动机制,形成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等3000余人的普法队伍。

  他们深入残疾人家庭、特教学校、残疾人就业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等,开展“残联法律六进”普法教育,向数万人次解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为便利残疾人维权,引导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深圳市残联安排专业律师每周一、三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定岗值班,不仅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企业微信,还提供线项,有效防范和化解残疾人法律纠纷。

  得益于深圳拥有的特区立法权,为响应残疾人呼声,深圳市残联以出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为抓手,着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先后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深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等,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比如,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在全国首次提出无障碍城市理念,明确将适用对象范围从残疾人扩大到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及其他有需要者,开启了无障碍城市建设的新时代,助力深圳蝉联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城市。

  《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从就业促进、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3个方面推出20项支持措施,在全国率先推出互联网平台管理费补贴、盲人医疗补贴和残疾大学生实习见习补贴等。目前,深圳有就业意愿并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和户籍残疾大学生,就业率均达100%。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将“实物配送”调整为“购置补贴”,率先在全国将智能音乐体感床垫、自动排泄护理床等纳入辅具目录,通过“扩面缩期”让残疾人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辅具服务,进一步促进了智能化辅具产业发展。

  《深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提高了补贴的额度。5年来投入“两项补贴”资金6.23亿元,惠及残疾群众13.4万人次,且实现户籍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康复服务机构团体意外险全覆盖。

  此外,作为计划单列市中唯一被国务院残工委确定为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深圳出台《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建立全市联席会议制度,筹建残疾预防教育基地和残疾预防资源中心。目前,儿童康复救助领域年均财政投入超过3亿元,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安置率达到100%,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基本实现。

  深圳是全国探索公益诉讼较早的城市之一,也是全国首个在地方立法中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作为公益诉讼主体,以及率先创设无障碍城市建设公益诉讼制度的城市。

  2021年1月,深圳市残联因某区“多处无障碍设施破损和不符合建设标准,给残疾人出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联合检察院对市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的单位(机构)提起公益诉讼。最终,该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联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3月,两名听障残疾人因借贷纠纷诉至深圳市龙岗法院。该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设立“助残绿色通道”,将无障碍服务贯穿诉讼全流程,不仅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庭审,且主动寻求手语老师辅助,最大限度满足残疾当事人及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处理纠纷的要求。

  同年9月,为方便残疾人参与诉讼活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与南山区残联联合创设全市首个区级“法律助残合作工作室”,合力打造法律助残工作新模式。

  此外,深圳还成立深圳消防志愿服务队助残服务队,推动深圳消防与残疾人专门协会“一对一”结对帮扶,促进社会志愿助残发展。

  深圳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机制,推动深圳残障者法律服务专业中心成立,并与全市三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共建“深圳市肢残人协会法律服务站”“深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法律服务站”和“深圳市盲人协会法律服务站”,形成一对一法律帮扶模式,在全省尚属首创。

(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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