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残发[2010]55号)和《房山区临聘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房政办发[2017]67号)文件精神,现根据工作需要,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残疾人专职工作者,具体内容如下: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5日(含)后出生);残疾人或5年以上残疾人工作经验人员为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5日(含)后出生)。
3.有一定语言表达、数据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应用操作能力。
4.残疾人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5年以上残疾人工作经验人员由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区级以上残联工作的由区级以上残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9月25日9:00-2023年9月26日17: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根据工作地点填报报考岗位(岗位设置见附件),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报考人员须随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因信息填报不全等情况被退回,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根据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过时视为自愿放弃。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需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时间:请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随时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时间。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有岗位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将在未进入所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综合调剂。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考察、体检。如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
(一)拟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低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残疾人专职工作者待遇参考社工。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