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秦大军,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有多年执业经验,执业领域涉及房地产、金融、公司、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多方面的诉讼或非诉讼业务,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良好的执业素质。
问:我与李某年初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我借给李某5万元,李某每年支付10%的利息。现在我急于用钱,但是还款期限还没到。请问:我能否将债权转让给他人?
问:今年3月,我所在的公司准备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求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但是我在公司工作已经12年了,请问:我能跟公司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律师诊断: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