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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6 06:42点击次数:
 今年6月29日起,龙泉驿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协商,在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公益 律 师 服 务岗”,由龙泉驿区公益律师志愿者协会的律师轮流值班。值班律师通过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方式,协助法院做好群众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公益律师服务岗”运行一个月来,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他们说我不符合法律援助的资格,让我自己到法院来起诉。”7月8日上午10时过,龙泉驿区法院诉讼服

  今年6月29日起,龙泉驿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协商,在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公益 律 师 服 务岗”,由龙泉驿区公益律师志愿者协会的律师轮流值班。值班律师通过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方式,协助法院做好群众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公益律师服务岗”运行一个月来,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他们说我不符合法律援助的资格,让我自己到法院来起诉。”7月8日上午10时过,龙泉驿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公益律师服务岗”前,神情焦虑的市民王女士找到志愿律师游洪耀。游洪耀接过王女士递过来的手机,仔细浏览了作为证据的照片,然后熟练地将诉讼流程和案件需准备的材料告知王女士。原本因为债务纠纷一筹莫展的王女士终于平复了情绪,接过游律师递来的纸笔做起记录。

  记者从龙泉驿区法院获悉,从今年6月29日起,该院与区司法局及区公益律师志愿者协会联合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了“公益律师服务岗”。“公益律师服务岗”的设置以该区公益律师志愿者协会为主体,主要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讼引导,为确有困难当事人提供免费代书服务,协助法院对诉讼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游洪耀就是“公益律师服务岗”的一名志愿律师。

  2014年11月,龙泉驿区西河镇发生了一起因操办坝坝宴引起的烫伤事件。据受伤小孩蒙蒙(化名)的家长范女士回忆,当时有3名小孩在操办坝坝宴附近场所追逐,她3岁的儿子不知什么原因,掉进了滚烫的汤锅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烫伤二度、9级。

  事故发生后,范女士一家就责任和赔偿问题未能与操办坝坝宴的主人、厨师,以及另外两个孩子的家长达成一致协议,便诉至法院。今年7月初,龙泉驿区法院作出判决,范女士和厨师,以及另外两名家长各承担30%的责任,操办坝坝宴的主人承担10%的责任。

  尽管承办法官作了判后释疑,拿到法院正式的判决书后,范女士仍然想不通。“我儿子被烫伤,自己为啥还要承担责任?”范女士对游洪耀说,她打算上诉。

  得知范女士的疑惑后,游洪耀告诉她:“法院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你娃娃掉进汤锅,不知道怎么掉进去的,作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权的责任,应当担责。”游洪耀耐心为范女士诠释有关法律条款,最终让她明白了判决书的合法依据并表示不再上诉。

  龙泉驿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公益律师服务岗”坐班的律师都是该区公益律师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他们每天按时上下班,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讼引导,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代书起诉状的服务,协助法院对诉讼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该负责人表示,公益律师进驻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更好地实现了司法为民,从法律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人民群众、律师、法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公益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起诉状、进行诉讼引导、帮助他们理清法律关系等,拉近了群众与司法的距离,增强了他们对法律的认知,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对律师本人而言,进驻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有利于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也实现了其个人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的社会价值。对法院而言,“公益律师服务岗”设立以后,免费为当事人作诉讼引导、理清法律关系、代书起诉状等,为当事人做好起诉前的准备工作,更便于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客观上减轻了法院立案工作的压力。

  7月中旬的一天中午临近下班的时候,一名年迈的当事人在“公益律师服务岗”律师面前诉说着自己的遭遇,希望能够得到法律的帮助。听完老人的情况后,值班律师当即告诉他,他的情况完全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得知老人因年龄太大,找不到路,身上没有钱,值班律师立即掏出钱来给当事人,送他打出租车去法律援助中心。老人当场感动得热泪盈眶,拉着律师的手连声道谢。

  在龙泉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公益律师服务岗”,记者看见了一本台账,上面密密麻麻地记满了自6月29日“公益律师服务岗”设立以来,案件当事人咨询、律师释疑的基本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9日,“公益律师服务岗”共接待当事人咨询达111人次,案件种类包括消费纠纷、遗产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等,其中为当事人解答婚姻家庭、继承纠纷33件,各种合同类纠纷35件,侵权纠纷9件,劳动争议7件,特殊程序案件8件,为当事人起诉状、申请18份,建议到法律援助中心6人。“对当事人的耐心解答和真心帮助,使得当事人的司法救济途径从以前的‘被动服务’到现在的向有困难的当事人施以援手的‘主动服务’进行转变,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同时也愉悦着我们法律工作者的身心。”游洪耀告诉记者。“公益律师的进驻,积极地帮助当事人明法析理,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诉讼便利,让当事人得到更多的司法实惠,实现了化解矛盾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龙泉驿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负责人表示,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包括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型案件出现井喷增长。通过设立“公益律师服务岗”,让公益律师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法院是利好。因为律师在法院和当事人之间保持了中立身份,通过公益律师对法院裁判文书答疑释惑,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当事人准备诉讼材料、书写法律文书,既有利于引导当事人采取正确的方法维权,也为法院法官进行诉前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收到了化解矛盾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公益律师服务岗’的设立,一开始就得到了全区律师的共同支持,能够到‘公益律师服务岗’值班是全体志愿者律师的新期待。”龙泉驿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龙泉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益律师服务岗”设立的初衷是该院与区司法局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及时有效满足当事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创新举措。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公益律师服务岗”,既可减少法院法律咨询压力,又可以从律师角度为当事人答疑释惑,让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诉讼信访案件的调处,增强司法公信力。免费、靠前、专业的法律服务,更能使群众得到实惠,从另一个角度引导群众信法守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了解到,在龙泉驿区法院和司法局共同协商制定的“公益律师服务岗”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公益律师服务岗”的职责范围、服务方式和工作纪律,特别明确值班律师服务行为是公益服务,不能收费和收案,不能利用岗位违纪违法,扰乱诉讼秩序,为构建健康的律师、法官职业关系奠定了基础。律师在值班过程中,应当与法官进行及时交流沟通,在法律专业方面达成共识。值班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咨询服务,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问,更起到了息诉罢访的作用,为法官减轻工作压力,让律师与法官构建起健康良好的新型职业关系。

  据悉,龙泉驿区公益律师志愿者协会是由龙泉驿王显寿、刘能锁、周棋、游洪耀四名律师发起成立,经龙泉驿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公益性志愿者民间社团组织,目前加入该协会的律师已经有58人。“随着‘公益律师服务岗’的知名度越来越高,相信会有更多律师同行加入到这个公益组织中来。”在接受采访时,该协会的发起人之一游洪耀律师告诉记者。

(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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