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发布公告:沧州永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人三十日内务必携带材料报案登记。
沧州永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我局立案侦查,现正在侦查阶段。该案涉及投资群众众多,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迅速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请在该公司投资且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指定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凤凰城B区南门若家宾馆)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登记的,我局不再组织集中登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