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要求必须付有应急救援协议,一般的工贸行业需要和外部的救援队伍签署协议吗?如需签署应该和怎样的救援队伍签署?2021-03-18
回复:关于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条有明确规定。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本企业救援能力不足,企业与什么样的救援队伍签订协议要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而定。2021-03-23
咨询:请问当厂区内事故应急池不足够容纳生产车间事故废水时,多余部分可否用泵将其打入罐区防火堤内?2021-03-18
咨询:今年4月1日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针对预案修订年限是否改变,还是3年吗?2021-03-16
回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35条、36条、37条,对应急预案修订作了明确规定。2021-03-17
咨询: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4月1日起实施,企业预案未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编制,还是待应急预案到期再根据新的导则编制预案。2、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在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后修订预案,是指这些法规或规范有相关条款变化就要修订,还是有较大变化的时候修订?2021-03-16
回复:原则上不需要重新编制,可根据新导则的要求酌情进行适当的更新补充,可增加修订页等部分内容,或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在修订时再按照新导则进行相应调整。2021-03-17
咨询:新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管理下,应急预案的修订期限有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3年之说的标准出处是什么?2021-03-03
回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2021-03-17
咨询: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1、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指哪些人?包括安全总监、安环部部长、安全科长吗?2、只有安环部员工为组员对否?是否需要有关的多个部门人员为组员?2021-02-23
回复:1.本单位有关负责人通常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层次的负责人,也可由略低于领导班子成员的专项业务负责人担任组长。2.预案编制小组成员应当根据企业实际确定,通常是与应急预案内容相关联的部门人员参加,如生产、经营、物流等部门。2021-02-25
咨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请问上述“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怎么区别?2021-02-04
回复:规模较大是指除小微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划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2021-02-05
咨询: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纯经营),不设置存储或转运场所,通过有资质的运输公司从生产企业运输到使用经营企业,只负责调拨,从业人员一般不超10人。该类企业符合2020年《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第七十八条规定的经营企业,又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十五条规定的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请问:该类是否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2021-02-05
回复:可以按照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要求和标准编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参照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管理。2021-02-05
咨询: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应进行重新修订,请问是不是需要到应急管理局再进行重新备案?2021-02-03
回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36条规定了应急预案修订的条件,第37条规定了重新备案的要求,请对照规定执行。2021-02-05
咨询:第十四条规定“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请问这个是必须应急处置技术组成员值班吗,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值班能不能满足此项要求?2021-01-31
回复:之所以要求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主要是考虑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各异,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措施等存在较大差异,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时,需要有专门的技术人员为其提供专业指导和智能支持,以便正确有效处置险情或者事故,降低次生、衍生事故发生的风险。2021-02-01
咨询:请教一下,企业针对现场危险因素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吗?2021-01-15
回复:是否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如果企业对编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心里没底,可以组织专家评审论证。2021-01-19
咨询:请问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原安监总财【2018】19号),对市民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市民需不需要上缴个人所得税?依据是什么?2021-03-09
回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中第二条第四项规定,“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您咨询的具体问题还请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2021-03-12
回复:有文件正式规定举报奖励办法,《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中规定: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第十一条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一)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21-03-02
咨询:本人想了解获取2020年全国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能否提供下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或其他相关统计数据?2021-02-15
咨询:公安有110、医院有120、火灾有119,为什么不建立应急专线呢?其功能可以定位为应急事故灾难报警电话,在发生爆炸等事故时报告。2021-01-29
回复:您好,2009年原监管总局设立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线,瞒报等违法行为可通过此电线
咨询:我想咨询下免考条件,到底是我毕业时候我的专业是在认证期内就具备免考条件,还是说我报名考试的时候我的学校需要在认证期内才具备免考条件呢?2021-02-19
回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报考人员本科毕业时,毕业学校及安全工程专业均在认证有效期内才符合免试条件。2021-02-24
咨询:取得化工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六年,服现役从事油库收发储运安全工作五年,是否可以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的线
回复:《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可以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详情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相关栏目,网址
咨询:在编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里的指挥员和消防员在学历符合的条件下,能否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2021-02-04
回复:《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指挥员和消防员可以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021-02-09
咨询:我是大专建筑经济管理专业,请问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属于安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吗?2021-02-04
回复:请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应急厅函〔2019〕410号)进行确定。2021-02-09
咨询:我是应急管理一名基层转业干部,为更好的学习业务知识,做好应急管理与安全执法工作,今年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请问证书能否在本单位注册?在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又违反纪律,不能注册证书是否有效,国企对取得类似证书都有奖励政策倾斜,应急管理部是否出台相应政策鼓励系统内干部考取注安师?基层业务素质提高才能把安全隐患治理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21-01-14
回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您所在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中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即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七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三)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不予注册。2021-01-19
咨询:在不久的将来,会出台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评管理办法吗?或者说,将来的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会通过考试晋升吗?2021-01-15
回复: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政策出台时间待定,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2021-01-20
咨询: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后增项化工安,可以受聘于两个单位执业?2020-12-23
回复: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二十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2021-12-28
咨询: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外的预案应该怎么备案?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等。2021-01-04
回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外的预案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主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行的《防震减灾法》《核安全法》《环境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等对相关类型的应急预案备案提出了要求,也明确了相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备案的职责。同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备案也有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21-02-23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