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想给自己的咨询公司起名叫“时运”,可在同行里已经有了个名为“运时”的公司,这两个名字能不能算是“近亲兄弟”?如今,许多投资人注册企业名称时,常会因自己费劲想出的名字与其他企业名称相近而“碰壁”;而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难处,目前执行的管理规定中不少条文已经滞后,究竟怎样才算是企业名称近似,谁都说不清。不过,记者从市会昨天组织的立法调研活动中获悉,正在制订中的《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将对此给出明确的答案。
据统计,上海工商部门企业名称库中现存企业名称72万个,每年受理企业登记名称达16万个。现有企业名称的数量庞大,客观上造成企业名称资源的紧张。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今,市工商局直接受理以及当事人诉至法院的企业名称争议达90余起。
针对此类情况,《条例(草案)》拟对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起名划出5条不得触碰的“警戒线”:企业名称均含行业表述的,字号相同,行业表述文字相同,但组织形式不同的;企业名称均含行业表述的,字号相同,行业表述文字不同但含义相同的;企业名称均含行业表述的,字号的字音相同且字形相似,行业表述文字相同或者含义相同的;企业名称均不含行业表述的,字号相同,但组织形式不同的;企业名称均不含行业表述的,字号的字音相同且字形相似的。而且,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傍名牌”现象的发生,《条例(草案)》还拟规定,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的字号中,不得含有驰名商标和本市企业的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