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市开展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横栏镇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省、境外驻中山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2020年4月15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一)上门申报: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后,按本通知要求备齐相关年审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到横栏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西冲兴横街二巷4号 镇健身广场侧)办理年审。
(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进行在线申办(点开广东省切换区域和部门-省残联-公共服务-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及《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在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军人,则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验原件和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