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三年,员工有找原公司总经理讨薪,原公司总经理回复会付工资等公司经营改善后会给员工补发工资,后原总经理失联,员工提起仲裁后,公司以原公司总经理已不在任上回复不作数,过了诉讼时效拒绝支付拖欠工资 及经济补偿金,能仲裁胜诉吗
公司财务,在职期间本职工作除了流水账和汇款,工作都没有做。该如何处理财务2021年11月入职,正值年底人事负责人离职回老家,财务兼职人事部分日常工作。公司员工合同统一都在12月正常签署,唯独财务一人不签署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不知情。财务在职四个月所有财务工作除了流水账和工资汇款以外都没有做,并且公司核实账目的时候发现应收款财务也没有收取,导致公司遭受七万余元的金额损失。三月应财务无法胜任工作正式将其辞退,但财务反向以三个月没签合同为由控诉公司,要求公司赔偿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各项损失共计两万七千元。首先财务没签署合同期间,人事的工作由财务暂时兼职,每位员工都依法签署劳动合同,唯独兼职人事的财务不给自己签劳动合同,也不上报公司,无人知情。并且财务在职期间负责所有职工的社保缴纳,唯独不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给公司带来无形劳动法风险。请问这种情况公司该如何维护权益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公司注册服务监督卡,直接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工号,还需要展示给所有乘客,这样是否侵犯我个人隐私,还有目前已知工作岗位有需要直接公布身份证号才能上班的工作岗位吗,还是只有出租车司机才需要,这是否属于行业歧视。
在原单位工作时通过公司申报了助理工程师评审,自己花费学习课程,在上班期间证书评定发证没给我就辞职了,但是原单位不给我证书,说弄丢了。 现在只有离职证明,有原单位各部门领导的签字,有加盖公章,还有一张,原单位发的工资都打在这个卡上,不知道这能证明不。 请杨律师帮我看看,我这情况,能否拿回助理工程师证书,通过什么方式拿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