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2:30-5:30(冬令时)
负责编制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及证件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