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问:我是某单位员工,工作近10年了,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今年我已经57岁了,眼看着就要退休了,单位一直不给缴纳养老保险,心里开始着急,多次找到单位请求解决此事,单位每次都告知正在办理,等了大半年,养老保险也没办理下来。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律师诊断:单位只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拿到劳动部门备案,才能为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从高先生对事件的叙述来看,高先生应当及时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第一,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高先生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第二,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单位为高先生补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第三,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单位支付高先生12个月的双倍工资,此系法律对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
近些年,我们国家新出台了多部法律,并修改了旧的劳动仲裁法,修改后的劳动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仲裁不再收取劳动者任何费用,大大减轻了劳动者维权的负担,作为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应当首先想到拿起法律武器,及时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彭迪、吕良德整理)
本期律师:杨溢,毕业于辽宁大学,现任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交通肇事、人身侵权、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