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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房产经纪机构违规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3-10-16 20:40点击次数: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讯 (记者 郑伊琛)9月13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6家房产经纪机构违规被处罚,其中,3家分别被处3万元罚款,其余3家分别被罚1万元。  据悉,在6家违规经纪机构里,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馨锦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西安万马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均因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被处罚款3万元,西安最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因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款合同,被处罚款3万元。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讯 (记者 郑伊琛)9月13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6家房产经纪机构违规被处罚,其中,3家分别被处3万元罚款,其余3家分别被罚1万元。

  据悉,在6家违规经纪机构里,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馨锦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西安万马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均因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被处罚款3万元,西安最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因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款合同,被处罚款3万元。此外,西安博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西安艺鑫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西安金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均因经纪人未在居间合同上签名,分别被处罚款1万元。

  西安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选择二手房经纪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市民可通过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西安房管”查询正规房产经纪机构。

  同时,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户籍、社保、婚姻、纳税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

(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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