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请于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到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二层(房山区长虹西路63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需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携带)、工作经历证明(残疾人工作者需携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
考生请于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到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二层(房山区长虹西路63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需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携带)、工作经历证明(残疾人工作者需携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